遭遇政策“暴风口” 跨境电商将走向何方
来源:  2016-09-21
3月24日,财政部发布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以及行邮税政策同时进行调整,新政4月

3月24日,财政部发布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》,明确将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以及行邮税政策同时进行调整,新政4月8日起执行。自此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再按“物品”征收行邮税,而是按“货物”征收关税、增值税、消费税等,行邮税税率也同步调整。

编辑:于凯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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